养老保险补助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时间:2018-02-27 23:11:49 来源:中国老年报 浏览:629 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9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国家基础标准,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均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对内蒙古、广西、重庆等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中央全部承担支出。

其中,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人社部相关司室负责人表示,政府的补助是法定的基金筹资来源,此次方案明确了对于部分省份的养老保险补助,中央全部承担支出责任,也增加了养老保险的“政府信誉担保”。

(摘自《新京报》  吴 为 文)

(责任编辑: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