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学习辅导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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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后,又一个以中央名义印发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离退休干部的关心爱护、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吸收了老干部工作实践的新认识新成果,回应了广大老同志和老干部工作者的期盼,对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来抓。

一、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意见》的必要性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关心离退休干部,更加重视老干部工作,特别是在2014年11月召开的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发表饱含深情的重要讲话,对老干部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既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也为制定出台《意见》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

制定出台《意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特别是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意见》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应遵循的原则,为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确立了新坐标、明确了新任务、赋予了新使命。二是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队伍新变化、加强退休干部工作的现实需要。经过30多年发展,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离退休干部队伍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精神需求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截至2015年底,全国退休干部增至1890.8万,占离退休干部总数的96.8%,已成为离退休干部队伍的主体,迫切需要对退休干部工作做出制度安排。同时,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干部管理工作更加严格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引导。此外,离退休干部队伍日益庞大,多样化的精神文化和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也迫切需要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式方法,通过建立组织关怀机制,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多渠道提供人文关怀和个性化服务。三是推动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社会风气改善任重道远,迫切需要集中全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万众一心、共谋伟业的局面。广大离退休干部经历过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考验,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是我们党宝贵的执政资源,是治国理政巨大的支持力量。《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更好地凝聚离退休干部队伍,激发他们对党的忠诚与热爱,激励他们力所能及地为党的事业作出新贡献。四是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离退休干部工作与老龄事业相互融合、协同发展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老干部是老龄群体中的一支骨干队伍,这部分人的工作做得好,做好老年群众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一批惠老、利老、为老的政策举措,为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多资源和空间。《意见》自觉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置于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来推进,强调“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等,必将有效推动老干部工作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相适应,与老龄事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相对接,实现离退休干部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准确理解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特点

《意见》既继承传统、又创新发展,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是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

(一)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任务。《意见》一个突出的特色和亮点,就是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不懈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这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理念的重大创新、职能任务的重大拓展。第一,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工作更高更重要的职能定位。一方面完善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定位,强调“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这是党中央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审视作出的新定位。另一方面,强化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地位,强调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特殊重要”在于离退休干部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特色”,这是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别于老龄工作和其他服务性工作最显著、最本质的特征,较过去的认识更高更准确。第二,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这体现了离退休干部工作优势所在、价值所在、意义所在、前景所在,是我们谋划和推进老干部工作的总目标,检验和评判老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一定要始终牢牢把握这一价值取向,发挥核心优势,力争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彰显更大价值、取得更大成效。第三,明确了“坚持不懈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的原则要求。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既能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特点和优势,也能充分展现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这项活动,充分凝聚和释放广大老同志中蕴藏的巨大正能量。第四,明确了开展反映老同志心声调研的职责要求。《意见》强调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把他们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这既是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职责,也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要求。近年来,我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连续开展了“我看这一年”“我看党的建设”“我看十八大以来的变化”系列调研活动,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的充分肯定。全国离退休干部工作系统结合自身特色,广泛开展反映老同志心声的调研活动,已成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响亮品牌。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继续围绕中心工作,选准主题,扎扎实实开展好调研,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为破解改革难题献计出力。

(二)对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更加符合实际的要求。党中央历来强调,老同志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首要任务是保持身心健康,安度晚年,益寿延年。《意见》通篇把握这一精神,除政治上的要求不降低外,其他方面的要求都尽可能与老同志身心状况、活动能力等相适应。在教育管理方面,《意见》坚持从严与从实相结合,一方面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强调要“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对离退休干部和党员提出“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一系列政治要求和纪律要求;另一方面,注意把握老同志特点,体现与在职干部、党员的区别,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的角度提出要求、作出规定。比如,《意见》准确把握老同志年龄较大、身体机能减退、活动能力减弱的实际,提出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不作硬性要求,党费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等。我们要准确把握《意见》精神,无论是党支部活动、情况通报会、形势报告会、学习活动,还是开展正能量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都要从老同志的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出发,灵活适度安排。在养老保障方面,针对离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养老需求明显增长,而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人员和资源有限,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实际,《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和原单位对老同志服务管理责任,提出了健全完善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充分利用社会养老服务资源等要求,提出了利用社区平台、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纳入社会救助等举措,明确了老同志养老服务的社会责任;特别是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提出“注意发挥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将家庭成员对老同志养老服务的责任旗帜鲜明地提出来。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在尽好自己责任的同时,要注意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和家庭在老同志基本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明确了做好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设计是《意见》的一个重要突破。《意见》既体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方向,又强调积极稳妥、协调推进,在传承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好做法好经验的同时,对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明确要求。第一,明确了退休干部工作职能分工等要求,推动退休干部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以前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文件对退休干部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等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一些地方老干部局的“三定”方案,主要是明确了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职能,没有或只有部分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职能。《意见》在这些方面有了较大突破。比如,清晰界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能,明确“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这些规定把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职能分工作了清晰划分,避免了管理责任不清。再比如,确定了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对象范围。过去文件规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宏观管理对象只是“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而《意见》实现了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退休干部的全覆盖。又比如,从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活动和学习安排、作用发挥等方面,明确了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这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丰富和完善。还比如,明确了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保障途径,要求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较好地回应了普遍反映的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不足或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了配套性保障措施。第二,坚持和继承以往好传统好经验,积极稳妥做好退休干部工作。《意见》既明确了“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等原则要求,又提出了“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等具体要求,这些都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也得到了各方面充分肯定,必须在退休干部工作中长期坚持下去,并结合新的实际创新发展、发扬光大。第三,强调“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进一步丰富退休干部养老服务的方法和途径。199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地促进退休干部由原单位管理逐步向社会化管理过渡,更好地为退休干部服务”。2002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份文件都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既强调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要坚持社会化的大方向不变,又提出“积极稳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体现了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目前情况下,坚持社会化方向,就是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和相关部门出台的养老便民政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区力量,让老同志享受到更多更好、更加便利的养老服务,进而使老同志逐步提升对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三、充分理解《意见》破解普遍性问题的创新举措

《意见》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起来共有1751条。这些意见建议涉及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反映了大家的关心、关注、关切。对于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意见》给予了积极回应,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一)针对制约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从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宏观要求。《意见》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队伍自身的新情况新变化,着眼离退休干部工作长远发展和宏观布局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完善制度机制方面提出了思路和办法。比如,提出“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离退休干部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再比如,提出“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明确了帮扶特困老同志的方向和方法。另外,还提出了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中央企业离休干部资金保障帮扶、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等制度机制。这些制度机制,为全面推进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夯实了基础、确立了政策依据。

(二)针对老同志和老干部工作者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作出了务实明确的回应。《意见》对当前反映突出、应该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拿出了务实管用的办法;对长期深受老同志欢迎、又很节俭的做法,予以肯定和重申。特别是明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的出处,提出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明确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要求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明确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机构和经费托底保障措施,提出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要求缩短离退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周期,规定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要求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等等。这些规定,有的是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保障,有的事关大家切身利益,对于推进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立足解决基层老干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和新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环境、工作基础、老同志特点等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对于一些差异性的难题,在政策上很难作出统一规定;还有些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解决和应对,认识上还不够一致,甚至存在较大争议,政策上也难以做到“一针准”。为此,《意见》只是提出了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要求。比如,要求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和方式完善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等。再比如,要求配备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干休所创新发展的途径和办法,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等。这些原则性、方向性要求,给基层预留了探索创新的空间,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意见》印发后,刘云山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中央组织部做好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赵乐际同志要求把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前一阶段,中央组织部派出3个调研组,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了深入调研。总的看,各地区各部门对学习贯彻工作高度重视,抓得扎实,势头良好,但还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防止失位缺位。《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职能职责作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必须找准新定位,履行新职责,把中央决策部署与本部门职能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聚焦主责主业,防止“跑焦散光”,始终做到不偏离、不游离、不脱离。第二,防止简单化机械化。《意见》是政策依据,是管总的,在许多方面只是提出了原则性、方向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时,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创造性抓落实,不能简单划延长线。第三,防止形式化表面化。贯彻落实《意见》,必须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务求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第四,防止“等靠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坚决破除“等”的观望思想、“靠”的依赖心理、“要”的畏难情绪,投入足够精力,深入谋划,狠抓落实,推动《意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